失业登记办理须知
办理依据
《市人社局关于规范就失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津人社办发〔2020〕91号)
适用范围
劳动年龄内、有劳动能力、有就业创业要求、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,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。
申请方式
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办理失业登记,并对本人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。
1.登陆“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”或“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”。
2.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失业天堂乐app登记表》,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市、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(乡镇)人力社保服务机构。
办理流程
失业登记受理机构通过比对社会保障卡持卡天堂乐app基础信息、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就业登记信息,以及公安、民政、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信息,或采取工作天堂乐app调查方式,核实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天堂乐app的个人信息和失业状况,并于7个工作日内办结失业登记。
注意事项
在相关信息系统开发完成之前,经办工作由各级人社部门手工完成。
受理部门
区级人力社保部门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。
咨询电话
人力社保热线:12333